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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08-06-03
 
 
 
 
作者:李春艳 转载: 日期: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目前,很多爱美消费者,为了让自己更加漂亮,选择了通过美容整形改变自己容貌的做法。手术成功,皆大欢喜;一旦失败,不仅给消费者造成物质损失,更使消费者承受巨大的精神痛苦,这种痛苦,有的可能伴随一生。笔者最近发现,消费者在整个整容过程中,不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出现美容整形失败,造成索赔无依据,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针对上述情况,消费者在美容整形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1、审查院方及美容师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产品的证明材料。从事医学美容项目的美容院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医学美容院的美容师必须具备较高的医学知识,有一定的临床经验的专业人士。提供的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说明书的功效。

?2、手术前一定照相留下证据:对美容整形手术前都要进行符合医学摄影要求的局部照相,一式两份,由院方和消费者格留存一份,照片背面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术前状况。这样佐,对双方均有好处,既可以作为资料保存,以便手术前后对比又可以作为证据保存,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可作为证据出示。

3、保存每次的就医资料:一定要向院方索取并保留下每次的就医资料,如收据、挂号单、书面就医记录、就诊的病历记录等,一旦发生纠纷,这是消费者索赔的基本证据。

4、签订手术协议书。协议书是双方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依据,内容应包括手术方式、过程、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术后短期反应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出现何种情况属于院方的责任,违约责任的约定等,手术协议书是消费者和院方协商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以便术后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时,作为处理纠纷法律文件依据。


二、美容整形失败后,索赔的法律依据。

1、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核准的整容机构,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评残后可要求伤残补助费。你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院方赔偿上述损失。

2、如果院方未经核准登记,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实施手术人员无医师资格,应属于欺诈行为,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院方应双倍返还手术费,并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3、整容失败或毁容会造成了相伴终生的精神痛苦,消费者可以要求院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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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开华律师:13360661119 / 雷 坤律师:13809821119
会员免费法律维权热线:0769-2238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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