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
广东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
东莞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
关于举办2008年度中国美容化妆品业
推优活动的通知
各地方商会、各级会员及业界同仁:
为了健全行业诚信体系、树立行业优质楷模、引领行业有序发展、引导明白健康消费,让我们共同为之奋斗的中国美容化妆品行业蓬勃、高速发展,经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广东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决定,于2008年5月—2009年1月期间向全行业发起以“呼吁全行业上下一心,合力打造行业诚信长城、谋求行业美好将来”为主题的2008年度中国美容化妆品行业推优活动,诚邀业界精英共襄盛举!
活动实施细则
一.活动时间:2008年5月—2009年1月
二.推优类别:2008年中国美容化妆品业优质服务美容院(美发店)、诚信经营美容院店(美发店)、优质服务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单位、连锁百强企业、优秀品牌企业、先进工作者、优秀美容院店长等。
三.活动办法:
1.由推荐企业向商会、协会提交各类被推荐企业(单位)名单,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经当地商会、协会推荐后,报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和广东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列入推优名单。
2.本次被推荐企业(单位)涉及行业各个环节,包括生产企业、经销商、美容院、美发店及从事美容化妆品的个人及美容媒体等。
活动要求:
1.需推荐名致实归的候选企业(单位),需填写相应推荐表,推荐企业可根据被推荐企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向商会、协会申报已有推荐类别以外的奖项名称,提交商会审批。
2.活动费用:本次活动不收取推优任何费用。成为推优企业(单位)的每个奖项须交纳500元活动费用,用于:媒体宣传、公示、奖牌成本费用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慧英 李和谐
电 话:0769—23134233 22029398
传 真:0769--22029395
地 址:东莞市城区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B座1708室 邮 编:523008
备注:
凡加入东莞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的副会长、理事单位,均由协会出资,免费回报给副会长、理事单位,获得此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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